股票基本知识 - 性质,作用,涨跌停板制度
发布日期:2007-10-30 17:01:00
股票性质:
股票持有者凭股票定期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收入。
股票只是对一个股份公司拥有的实际资本的所有权证书,只是代表取得收益的权利,是对未来收益的支取凭证,它本身不是实际资本,而只是间接地反映了实际资本运动的状况,从而表现为一种虚拟资本。
股票的作用:
一.股票是一种出资证明,当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向股份有限公司参股投资时,便可获得股票作为出资的凭证;
二.股票的持有者凭借股票来证明自己的股东身份,参加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对股份公司的经营发表意见;
三.股票持有者凭借股票参加股份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分红,以此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
股票涨跌停板制度:
涨跌停板制度源于国外早期证券市场,是证券市场中为了防止交易价格的暴涨暴跌,抑制过度投机现象,对每只证券当天价格的涨跌幅度予以适当限制的一种交易制度,即规定交易价格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动幅度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上下百分之几,超过后停止交易。
我国证券市场现行的涨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发布,1996年12月26日开始实施的,旨在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持市场稳定,进一步推进市场的规范化。制度规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在一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我国的涨跌停板制度与国外制度的主要区别在于股价达到涨跌停板后,不是完全停止交易,在涨跌停价位或之内价格的交易仍可继续进行,直到当日收市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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